高低温环境试验箱不能对哪些物品做试验?
高低温环境试验箱又称环境试验箱,是在自然环境中模拟环境下的试验,其主要检测产品是否耐高低温试验,是航空、汽车、家用电器、科研等领域的试验仪器,用于电工、电子产品及物料的温度环境变化后的测试与确认。箱内胆采用304不锈钢板,表面经钢板喷塑处理,保证了设备的持久防腐性能和外观寿命,造型美观大方,并采用优质把手,操作简单。电加热防霜观察窗、内置照明能提供较好的观察效果。那么该设备不能对哪些物品试验呢?
下列物品或包含此类物品都不能用于高低温环境试验箱测试:
一、易爆物品
1、硝化甘醇(乙二醇二硝酸酯)、丙二醇三硝酸酯、硝化纤维素等爆炸性硝酸酯。
2、三硝基苯等易爆硝基化合物。
3、过乙酸、甲基甲酮过氧化物、过氧化苯甲酰及其他有机过氧化物。
二、可燃物质
1、自燃物
1)金属:"锂","钾","钠",黄磷,硫化磷。
2)赛璐璐类:碳化钙(电石)、磷化石灰、镁粉、铝粉、亚硫酸氢钠。
2、氧化物性质类别
1)亚氯酸钠和其他亚氯酸盐类。
2)硝酸钾、硝酸钠及其他硝酸盐类。
3)过氧酸钾、过氧酸钠、过氧酸锭等过氧酸盐类。
4)氯酸钾、氯酸钠、氯酸铵及氯酸盐等。
5)次氯酸钾和次氯酸盐类。
6)过氧化钾,过氧化钠,过氧化钠,过氧酸钡等无机过氧化物。
三、可燃物
1)煤、轻油、松节油、异戊醇、醋酸等燃点在30℃以上的物质均低于65℃。
2)汽油、氧化丙烯、二硫化碳等燃烧温度低于-30℃的物质。
3)甲醇、乙醇、二甲苯、醋酸戊酯等燃点在0℃以上、低于30℃的物质。
4)普通乙烷、氧化化烯、丙酮、苯、甲基乙基甲酮等燃点在-30℃以上且小于0℃的物质。
四、可燃气体
氢气、乙炔、乙烯、甲烷、乙烷、丙烷、丁烷等在15℃温度为1大气压条件下可燃尽的气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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